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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清风”廉洁文化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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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重庆市纪委监委、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美术学院将于2024年5月共同举办“红岩清风”廉洁文化美术作品展览,用艺术创作增强廉洁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推动全社会形成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现将本次展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重庆市纪委监委、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四川美术学院廉洁文化艺术研究院、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监委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阚吉林、陈若愚、庞茂琨、林白芹

副主任:王 平、唐 勇、唐青阳、袁华权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菲菲、左 益、安 明、李 伟、杨 萍、张学英、贾安东、徐建明、黄 云、黄 勤、章 云、

董竟成、魏 东

办公室主任:安 明、魏 东

展览编辑:逄 羽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5月

五、展览地点:重庆当代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约27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综合画种(连环画、插画、海报)。1.作品要有艺术高度,应具有学术性和探索精神,能够彰显对艺术语言高品质、高纯度的追求;2.作品要有思想深度、情感温度,坚持与时代同步伐;3.内容要求弘扬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廉洁文化,注重对廉洁价值观的文化认同,突出营造崇德尚廉、崇廉拒腐的良好社会风尚的作用,注重艺术创新和中华文化价值相融合,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二)作品尺寸:

  中国画作品(装裱后)、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版画、水彩/粉画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180cm(高)×120cm(宽)。

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综合画种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10(厚),此尺寸内不限材料与技法,插画、海报作品、纸本手绘、数码作品打印件均可,手绘作品优先评选,数码作品择优选取(注:如作品为多幅,需标明序号并附顺序图)。

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315日止。照片收件地址:重庆市九龙坡黄桷坪正街90号重庆半岛美术艺术中心,邮编:400053,收件人:李松润,电话:17784269535,信封注明:红岩清风廉洁文化美术作品展览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3年12月

轩辕情 中国梦——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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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炎黄子孙的共同祖先,每年举行的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吸引了来自全球华人的广泛参与,对进一步增强全球华人凝聚力和向心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根同祖同源,和平和睦和谐”,不仅是拜祖大典的主题,更是华夏儿女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对于弘扬黄帝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凝聚全球华人力量具有深远意义。为了丰富拜祖大典内涵,提升拜祖大典文化品位,传承黄帝文化,守护中华根脉,增强全球华人认同感和归属感,繁荣当代文艺创作,更好展示中国画的艺术魅力,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郑州市政协将共同举办“轩辕情 中国梦——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郑州市政协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郑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郑州市黄帝文化研究中心

郑州政协文史馆(嵩山书画院)

郑州市美术家协会

郑州美术馆

郑州报业集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方启雄

副主任:刘 杰、王万鹏、石大东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王菲菲、白金尧、杜松儒、李 伟、杨 萍、

张 杰、张 革、陈文利、罗 鸣、章 云、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陈文利(兼)、张 革(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

展览统筹:张 洛、魏红有、贾发军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4月8日至5月8日

五、展览地点:郑州美术馆(新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6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题材内容要求围绕以黄帝文化为主题,根亲文化为纽带,表现中华文明、中华民族文脉,体现炎黄子孙慎终追远的浓浓轩辕情,表达华夏民族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炽热情怀,体现“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内涵,展现郑州城市魅力。引导人们感受中原大地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将时代创造者的情感和内在力量融入民族精神,彰显中国画的学术追求和现代性探索。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张洛,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轩辕情 中国梦——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3年12月

第五届“邮驿路 运河情”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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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批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大运河文化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度融合,推动运河保护和文化传播,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高邮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在江苏省高邮市共同举办“第五届‘邮驿路 运河情’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高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高邮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高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高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高邮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 常胜梅 张 利 田醒民

副主任:刘旭东 周京新 薛 斌 周启泉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 王学朴 王菲菲 杜松儒 李 伟 杨 萍

吴 嫔 张 胜 周荣池 房 林 赵德清 段泽林

徐 霞 殷 锋 章 云 董竟成 端武斌 潘建奇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 殷 锋(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

展览统筹:王晓丹 万 权 胡金雁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4月

五、展览地点:高邮市博物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2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题材内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挖掘和弘扬大运河千年文化的当代价值和时代特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运河故事,增强文化自信。投稿提倡具有新视野、新思路的艺术探索作品,推动当代中国画创作,推出更多展现中国精神、体现时代风貌、凝聚中国力量的美术作品。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王晓丹,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第五届“邮驿路 运河情”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3年12月

第四届乡风墨韵——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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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繁荣美术创作,推动菏泽文化艺术和文化事业发展。定于2024年4月在牡丹之都——菏泽举办“第四届乡风墨韵——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菏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

菏泽市李荣海艺术基金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 李春英

副 主 任:周生宏 张 鹏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 王菲菲 杜松儒 李 伟 杨 萍

杨东波 张 红 段泽林 章 云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 张 红(兼)

展览统筹:阮林铁 曹宾义 姚改朝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4月

五、展览地点:山东省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作品内容要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体现中华文化价值。提倡反映菏泽人文与牡丹文化,体现民俗风情、生态文明。把中国画的表现力和中华优秀的文化价值相融合。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阮林铁,办公电话:010-59759343,信封注明:“乡风墨韵”。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菏泽市艺术博物馆)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3年12月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第四届青少年书画大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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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少年强则国家强,文化兴则民族兴。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培根铸魂的基础性培育事业中,提升青少年艺术修养与创作实践水平,经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同意,开展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第四届青少年书画大展,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书画家联谊会
主办单位: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

二、征稿对象
青少年书画爱好者。

三、活动流程
1、申报协办单位:各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资源的独立法人机构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联系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申报协办单位,协助主办单位在当地开展宣传、征稿、审稿等工作。
2、初审:协办单位根据当地防疫政策要求,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初审稿件,筛选优质稿件,进入终审。
3、终审:2023年6月1日至30日为上半年终审期,2023年12月1日至30日为下半年终审期。各协办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将初审优质作品原件邮寄至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逾期者将自动视为放弃终审资格;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制定审核流程,由知名专家、学者共同组成最终审核,知名媒体跟踪报道,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征稿要求
1、绘画类:创作内容健康向上,作品风格、尺寸不限,国画、油画、水粉画、版画、素描、儿童画、彩笔、蜡笔、漫画、电脑绘画、剪纸等皆可。
2、书法类:创作内容健康向上,古今诗、词、歌、赋、楹联皆可,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为四尺对开,一律竖式,无需装裱,篆书、草书另附释文。
3、硬笔书法类:创作内容健康向上,创作形式、书体不限,作品尺寸统一为16开,篆书、草书另附释文。
4、参展作品右下角需用铅笔楷书注明报送单位名称、辅导教师、作者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个人相关信息,以便于登记,邮寄证书。

五、审核办法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第四届青少年书画大展分为少儿组、少年组、青年组三个组别,评委按照初审优质作品总量10%、20%、若干的比例评出入展、入选、入围作品并颁发证书。

六、审核
顾 问:徐庆平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终身名誉主席
王子忠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终身名誉主席
主 任:舒乃仁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主席
副主任:张嘉东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党支部书记、副主席
柯杨稳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副主席
郝京凤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驻会副主席
曾迎春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副主席
王 勇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秘书长
卞 山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副秘书长
委 员:崔寒柏、杨海波、黄文新、庞逸剑、柳稚子、孙有福、朱长林、许云猛、关玉美、武新建、李润雪、王 琳、田 地、张 伟

七、监督
主 任:张乃贵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监事会监事长
副主任:李立祥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监事会监事
张放怡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监事会监事
成 员:杨利国、李志强、张卫元、李志宏、詹仕强、熊亚梅、丁静敏、刘中勇、许春晖、郑 菲、马 静、孟 齐

八、特别声明

1、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拥有所有来稿发布、展览、编辑、出版的权利,所有来稿概不退还。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参加活动的学生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指定参与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通过面向学生、家长组织与活动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

九、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81515158、13261666888
邮箱:mswcom@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4号楼2楼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
2022年12月14日

【全国征稿】“颐和”杯江西省老年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23年12月30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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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弘扬尊老爱老中华传统文化,展示老年书法家的精神面貌和艺术风采,值此重阳节来临之际,江西省书法家协会、江西省文化馆、江西省老年书画学会共同举办“颐和”杯江西省老年书法作品展。现就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江西省文化馆

                 江西省老年书画学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工作委员

主办单位依据评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等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60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1)书体:不限,本次老年展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提倡自撰书写内容,亦可书写古今诗文。因书写内容等而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

(3)规格: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内芯)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请投寄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1)本次大赛不收参评费。

(2)所有作品不退稿,入展作品由省文化馆收藏。

5.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内容是否自撰、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须附释文

(2)请认真填写《“颐和”杯江西省老年书法展投稿登记表》《“颐和”杯江西省老年书法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2.评选出优秀作品50件,入展作品7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江西省书协、江西省文化馆、江西省老年书画学会网站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禁止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请勿一稿多投。违规者取消资格。

五、展览

首展拟定于2024年春节期间在江西省文化馆举行。

六、出版

出版《“颐和”杯江西省老年书法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颐和”杯江西省老年书法作品展览作品集》1册。

3.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12月3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高新大道1978号江西省文化馆。

收稿人:关军

手机:1597066564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十、其他事项

1.为维护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主办单位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

举报材料请寄: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邮编:330046

电话:0791—86269826

2.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海南省第十一届刻字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23年12月10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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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和海南省第七次文代会精神,集中展现近年来海南刻字艺术创作成果,繁荣文艺创作,服务海南自贸港文化建设,选送优秀作品参评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海南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海南省第十一届刻字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海南省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海南898艺术村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举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海南省书协主席团、海南省书协刻字委员会成员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则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海南省内工作、生活的社会各界书法、篆刻、刻字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树立精品意识,强化书刻互融;活化传统刻字历史文化资源,古为今用,守正出新,推动当代刻字百花齐放;反对刻意模仿、跟风雷同、过度装饰等倾向。(2)每位作者限投一组作品(刻字1件、书法1件),刻字作品以木质为主,亦可选用其他材质。(3)鼓励多字作品,提倡自撰书刻内容,亦可选择古今诗文。引用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内容保持连贯完整。因内容等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负责。(4)刻字作品单边长度不超过100cm。书法作品尺寸四尺整张以内,形式、书体不限。超出尺寸作品不予评选。(5)请在作品背面正楷注明以下信息:作品名称、尺寸和材质;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3、投稿方式(二选一):

(1)个人自由投稿,请按收稿地址投寄;

(2)集体送稿,可由各市县书协统一送稿。

4.费用及退稿说明:(1)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2)书法作品如需退稿,请在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3)入展刻字作品(含所附书法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不再退稿。未入展作品退稿邮寄和保险费用以邮寄到付形式由作者本人承担。(4)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四、评审

1.由海南省书法家协会邀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本次展览评审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下旬举行,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本次展览拟评出入展作品80件,其中优秀作品10件。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五、作者待遇

1.入展、获奖作者由海南省书法家协会颁发证书,入展者具备加入海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获奖作者获赠作品集2册、入展作者获赠作品集1册。

六、展览

展览定于2024年3月举办,开幕式现场发放作品集和入展、获奖证书。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作品投稿截止至2023年12月10日结束。

八、收稿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海南省文艺家之家114省书协

联系人:陈丽芹 13637557749 0898-65367473

九、其它事项

对代笔、代刻和抄袭,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省歌舞剧院首层海南省文艺家之家114,海南省书法家协会,0898-65367473。邮编:570203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2023年10月20日

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2023年11月24日截稿)

daoqin阅读(91)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云南文学艺术馆建设成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公共文化的阵地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讴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丰功伟绩,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举办“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现面向全省广泛征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云南文学艺术馆

二、协办单位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三、展览时间及地点

展览时间:以云南文学艺术馆官方公众号通知为准

展览地点:云南文学艺术馆二楼临展区

四、展览内容及规模

展览内容: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共展出作品160件,美术作品60件(中国画15件、油画15件、版画15件、其他类别约15件),书法作品50件,摄影作品50件。其中,各协会邀请作品30件,公开征集130件。

五、征稿须知

1.云南省范围内公开征稿,投稿作者须具备云南籍或在云南生活、工作、学习者。

2.投稿作品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向善向美,在艺术形式和风格语言等方面突出时代特征,展现云南艺术创作的新风貌。

3.美术、书法作品限近年创作,摄影作品不限创作时间,此前参展第一、二届云南小型艺术作品展的作品,不再接受投稿。

4.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含合作),多投则视为无效稿件

5.各类参展作品规格要求,详见《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参展作品有关规定》(附件),请严格执行,不符者拒收稿件。

六、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一)初评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

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的电子图片为JPG格式高清图,文件大小不少于5MB,不大于10MB,限投1张完整图片,不得多报作品局部图片。

2.投稿方式:

(1)扫描“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专属二维码进入投稿平台,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作品尺寸等信息,并上传作品图片(作品图片文件名为:作者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进行线上投稿。

(识别上方二维码可进入投稿平台)

(2)关注“云南文学艺术馆”公众号,输入“投稿”,进入“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投稿平台,填写作品信息并上传作品图片(作品图片文件名为:作者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进行线上投稿。

3.初评结果将于2023年12月4日在“艺术云南”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自行关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评

1.初评入围作者须按要求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原作寄到我馆,参加复评,逾期不再收件。

2.寄件请在原作背面右下角注明:展览名称、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画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王小川 18208850517

            策展交流部 0871-65139648

收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4066号云南文学艺术馆。

3.复评结果于12月19日在“艺术云南”微信公众号公布。

4.复评落选作品待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5.展览开幕后择期进行研讨会并颁发展览证书等。

七、作品收藏

“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秉持“以展促藏”的理念,凡入选本次展览并经专家论证有收藏价值的作品,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征询作者捐赠意愿。经作者同意捐赠后由本馆收藏的作品,颁发《云南文学艺术馆收藏证书》。

收藏咨询电话:0871—67217389。

八、展览费用

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参展待遇及约定

(一)参展待遇

1.书法、摄影类入展作品,可作为云南省书法、摄影家协会的入会条件条件之一。美术类入展作品,由评委会选出30幅优秀作品,加盖云南省美协公章作为加入云南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3.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作品集一本;

4.每位参展作者作品均可在云南文学艺术馆线上展厅进行展出。

(二)相关约定

1.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宣传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任何报酬。

2.送展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参展。如造成任何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主办单位拥有展览最终解释权。

云南文学艺术馆(云南省美术书法研究院)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

各类参展作品有关规定

一、书法作品有关规定

(一)书法作品

1.书法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对联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38cm。

2.主办方将统一为作品裱板配框,手卷、册页需作者自行装框,不收装轴作品。

(二)篆刻作品

1.需拓印剪贴成印屏,每件印屏不少于4方印(不含边款),拒收原石。

2.印屏尺寸统一为70cm(高)×34cm(宽)。

(三)注意事项

1.主办方将统一为作品裱板配框,手卷、册页需作者自行装裱装框,不收装轴作品。

2.篆书草书和书写自撰内容的作品,需配释文,并随作品一并寄出。

二、中国画作品有关规定

1.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

2.主办方将统一为作品装裱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三、油画作品有关规定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四、版画作品有关规定

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

五、雕塑作品有关规定

1.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00厘米以内,重量在50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六、水彩·粉画作品有关规定

1.水彩·粉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

2.主办方将统一为作品装裱配框。

七、漆画作品有关规定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

八、插图·连环画作品有关规定

1. 连环画作品要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不少于4幅。

2. 插图作品要注明文本出处并附内容梗概,每组插图作品不超过4幅。

3.每幅作品尺寸不超过30厘米×40厘米。

4.每幅作品要附文字说明,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在作品上。

5.每件作品装入一个纸袋。

九、综合材料绘画作品有关规定

1.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10厘米(厚)。

2.作品须自行装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十、摄影作品相关规定

1.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题材符合展览主题,体裁不限,限投单幅。

2.投稿作品均为JPG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胶片拍摄的请自行扫底。

风华正茂——湖南省青年书法家优秀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23年11月10日截稿)

daoqin阅读(78)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主办单位:

湖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中共天心区委宣传部

长沙市天心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

天一美术馆

协办单位: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湖南工作站

中国书画报长沙艺术中心

洗心堂茶空间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海外华人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书法篆刻作品均可,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自撰,文体不限。使用他人诗文应于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2)书法作品不超过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手卷作品尺寸不超过高35cm,长248cm;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10-24页(5-12开)。

篆刻作品:篆刻作品寄印稿6-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作品投稿以电子图片形式进行,入选后再寄送作品进行展览。

(4)作品数量:每位书法家限1件。

(5)所有作品需自行装裱,来回邮费自理。

3、投稿方式

采取网络投稿报名参加评审,作者需将作品照片及报名表发送至该邮箱2589553458@qq.com

请附报名表。

“风华正茂——湖南省青年书法家优秀作品展览报名表.doc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妙高峰巷天一美术馆

电话:15259617725 郭洪娟(微信同号,邮寄后请短信或微信告知)

公布入选名单后再进行邮寄,未入选作品请勿邮寄。

4、费用及退稿说明

(1)本次展览不收取参评费。

(2)作品将于展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

(3)征稿期间不办理退稿、换稿等事宜。

三、评审

1、由湖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

2、本届书法展评审采用信息化评审,通过评审后由组委会通知初入展作者邮寄原作参展。

3、评选出入展作品6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湖南青年书协、意象丹青公众号公示。

4、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抄袭、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四、展览

展览拟于2023年12月2日在天一美术馆举行。

五、奖项设置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风华正茂”系列展览作品集1套。

3、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向入展作者邮寄。

六、报名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网络投稿报名至2023年11月10日24:00截止。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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